政策释疑 | 市场采购收汇申报相关问答
政策释疑 | 市场采购申报相关问答
中国外汇2026年3月18日 15:42北京


解答:该业务采用的是代理企业收结汇业务管理模式,所以由代理企业进行报关、收汇及申报,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除描述交易实质外,还需注明“市场采购贸易”字样。

解答:在海关通关程序上,此业务由贸易代理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报检,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39-其他贸易-市场采购”,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除描述交易实质外,还需注明“市场采购贸易”字样。

解答:在海关通关程序上,此业务由代理出口企业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1039市场采购贸易”,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除描述交易实质外,还需注明“市场采购贸易”字样。

市场采购业务收汇政策
►►►
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
的市场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
自身名义办理收汇:
NEWS
(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NEWS
(二)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可
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外汇
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
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
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来源:中国银行微银行福建省分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