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提醒!

chengsenw 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临清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提醒!

临清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提醒!

致全市各相关网络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网络销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计划组织开展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抽检对象及范围

工业产品网络抽检覆盖在本辖区注册登记或实际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电商、快手电商等)开展销售的商家;自建网站或通过小程序、APP等渠道进行网络销售的企业。

重点聚焦轴承、电机、保温材料、电线电缆、一老一小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工业产品和其他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的产品类别。

二、抽检方式与流程

“线上抽样、线下检测”:执法人员将采取模拟消费者网购的方式,在网络交易平台下单购买样品,全过程录像存证,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可溯。

样品封存与送检:样品送达后将按规定程序封存,并送至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依据: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产品明示执行标准进行判定。

结果告知:检测完成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向被抽检单位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对不合格产品,将依法启动后处理程序,包括责令改正、停止销售、行政处罚等,并纳入信用监管记录。

三、经营主体责任提醒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

严把进货关:查验供货商资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建立进货台账;

规范产品信息展示: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产品页面应真实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单位等信息;

禁止销售行为: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

主动配合抽检:不得拒绝、阻碍、干扰监督抽查工作,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

及时整改问题:如收到不合格检测结果,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接受处理并开展原因排查与整改。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网络抽检工作,积极配合,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特此函告。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网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29日 13:40:07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gewo168.com/29917.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