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违法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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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凡在师市辖区内发现的下列燃气安全违法行为,均可举报:
(一)无证经营行为:
未取得营业执照、燃气充装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充装、销售活动。
(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产品(如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减压阀可调、燃气具及相关产品未取得3C认证等)。
2.销售“三无”燃气器具或假冒伪劣燃气配件。
(三)充装环节违法行为:
1.充装过期未检、报废或非自有产权气瓶。
2.使用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燃气充装。
征集方式
广大职工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违法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0903-2566315进行举报。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枣路1号)。
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诬告。
2.提供线索时请尽量注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共同维护城镇燃气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撰 稿 | 杨长田
编 辑 | 廉新波
初 审 | 赵大琼
二 审 | 石 刚
终 审 | 杨远征

昆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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