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师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购买电动自行车需注意这些

师市辖区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也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切实保障辖区职工群众出行安全,特提示如下:
(一)选择合规销售商家。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
(二)确认CCC认证标志。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识。同时消费者也需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皆须经CCC认证方可销售。
(三)仔细检查产品标识。购买时重点核对车辆铭牌、产品合格证与实车参数的一致性,确保电池型号、电压、容量等关键信息与合格证标注内容完全相符。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CCC证书有效性。(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
(四)拒绝非法改装。切勿选购商家私自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特别要警惕解除速度限制、加大电池容量等违规改装行为。
(五)检查安全特性。确认车辆具备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和欠压保护功能;鼓励选择安装后视镜的车型提升骑行安全。
(六)留存购物凭证。购车后及时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特别注意:2025年12月1日起,应拒绝购买不符合GB 17761-2024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电动自行车虽然体型小巧,却是职工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其产品质量、合规性直接关乎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容不得任何马虎。为切实保障辖区内职工群众的出行安全,我们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不符合新标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职工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维权电话:0903-2566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撰 稿 | 王志强
编 辑 | 廉新波
初 审 | 赵大琼
二 审 | 石 刚
终 审 | 杨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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