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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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浪费行为监管,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城市氛围,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兵团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下,第十四师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依法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01
2023年4月24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昆玉市某麻辣烫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2023年4月24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昆玉市某擀面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3
2023年4月25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昆玉市老兵镇某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4
2023年4月25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昆玉市玉泉镇某单位食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5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昆玉市某烤肉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撰稿人:杨长田
编 辑:赵大琼、邢孔瀚
审 核:石刚

微信号|昆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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