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外卖商家”)〕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外卖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外卖平台未对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进行审查,允许未取得资质或资质不全的经营者入网,未在主页面公示经营者证照信息。
(二)“幽灵外卖”与资质造假。外卖商家无线下实体经营门店,或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载明地址不一致;伪造、涂改、冒用、非法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以及“一证多址”(套证)等行为。
(三)平台信息公示不规范。网店名称与实体门店招牌不一致,未在平台展示实体经营门面照片;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
(四)加工制作环境与过程不达标。加工制作场所脏乱差、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漏;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原料;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清洗消毒不规范;未按食品安全要求储存、加工食品。
(五)配送环节安全隐患。未采用“食安封签”等措施对餐饮食品进行封口;未保持配送容器清洁;配送有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按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 (六)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过期,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误导消费的“生鲜灯”等。
二、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尽可能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被举报主体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以便核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骑手、从业人员等,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三、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12315 0939-3213014
受理地址: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综合监管股(成县城关镇河东区梁山路)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9日
监制:杨利峰 校审:王 强 责编:强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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