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竞争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银发经济”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养老服务领域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以“亲情关怀”“关爱老人”为幌子,通过私域直播、社群推送等方式,夸大商品或服务功效,误导老年人购买的行为;
2.虚假宣称产品为“高科技”“进口特效药”等,虚构成分、治疗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相关产品的行为;
3.以“养生讲堂”“健康咨询”“免费体检”为名义,吸引老年人参与并借机夸大养生服务、产品功效的行为;
4.冒用知名机构或假借重大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接受高价服务或购买产品的行为;
5.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以“免费试用”“限时秒杀”“免费领礼品”为噱头,诱导老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行为;
6.通过扮演“受益者”“专家”,以虚假分享、现身说法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7.采取网络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以采取手机拍摄等方式,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微信小程序)上传,或者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除此之外,也可通过来电(12315、12345)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27日
来 源:价监竞争局/蔡军辉
制 作:陈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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