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未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限制竞争措施行政垄断案件

原文标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5年10月2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称当事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3月31日,当事人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下,牵头制定《关于印发<松江区装修垃圾全程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松绿容发〔2025〕22号),限定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属地街镇(经开区)从已中标清运服务企业中选定的一定数量的企业清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不具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各属地街镇单位在已中标清运服务企业中选定一定数量的企业在本街镇开展装修垃圾清运服务,不当限制辖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只能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该行为模糊了行政监管与市场运营的边界,不当干预了已中标收运服务企业在装修垃圾清运市场的公平竞争,具体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调查期间,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积极整改,主动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清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内容,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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