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就14个食品安全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

3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委托项目承接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就“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监管效能优化提升工作”等14个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
关于开展委托项目承接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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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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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监管效能优化提升工作 |
1. 研究通过信息化技术,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靶向抽检、精准抽检,避免重复抽检,切实提升食品抽检工作。 2. 对食品安全领域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3. 对新模式、新业态食品安全抽检模式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4.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宣贯,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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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际食品安全动态跟踪与监管趋势研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
1. 对国外有关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研究。 2. 分析研究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造成的影响,跟踪WHO、CAC、欧盟等国际组织和美加澳新等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持续跟踪国际监管动态,深入研判国际规则变化和潜在风险。 3.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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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构建食品抽检评价机制 |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模型,分食品类别、分省份评价食品抽检情况。科学测算食品抽检任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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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于食品安全舆情的风险线索分析与抽检靶向性提升机制 |
立足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职能,通过舆情分析发现问题线索,主动应对苗头性风险,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定期分析舆情线索,梳理形成潜在风险、重点问题清单;基于风险清单,就抽检品种、项目、区域、企业等提出抽检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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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典型案例季度公布技术支撑 |
协助每季度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案例进行梳理汇总,评选出优秀典型案例,支撑典型案例对外公布工作;协助最终形成《2026年度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案例汇编》,印发各地核查处置部门作为工作指引和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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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分级分类核查处置机制研究 |
充分调研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核查处置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和基层实践,分析当前风险抽检核查处置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抽检结果分级分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分级分类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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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核查处置数据质量规范编制与统计分析能力提升工作 |
协助规范核查处置数据填报,快速、准确统计各层级、各专项抽检核查处置数据,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工作科学性。结合当前核查处置统计分析系统模块、字段、计算方式等开展深入研究。协助建立核查处置分析数据库与核查处置数据分析纠错模型,完成季度核查处置通报和统计分析报告中的数据分析工作。协助制定核查处置数据质量规范,形成指导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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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案卷评查 |
协助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核查处置案卷评查指标体系,组织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案件及案卷资料开展抽查和评审,形成核查处置工作质量评查通报,为提升核查处置工作质量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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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6年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项目 |
结合食品安全热点难点、公众关注和抽检结果,编写不少于15篇原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经评估后选取10篇左右进行排版,印刷并发放给省级局。同时,视情对往年发布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进行改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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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6年度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制修订工作 |
组织开展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建议收集、专家审评、报送以及研究等工作,提出非食用物质名录有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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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6年度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跟踪评价工作 |
组织对已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开展跟踪评价,提出保留、新增、修订、废止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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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6年度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筛查方法研究 |
针对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及其衍生物、类似物等,开展筛查方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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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6-2027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本文编审 |
对总局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审核、编排、印制等,形成标准板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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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6年度行业风险分析预警工作 |
1.动态收集,深入分析各食品品类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突出及潜在问题,提供高质量风险预警信息。 2.系统分析总结近年来食品各品类安全风险,分析发展趋势及问题特点、规律,编写各食品品类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
以上项目均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经费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内容统筹安排。
二、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所申报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优势。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项目并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工作经验。其中对项目承担单位专业技术能力有要求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7时前。申报具体方式: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一式5份寄至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地址附后),信封上请注明“申报材料”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ox@samrdrc.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注“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收到申报材料后,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遴选工作组将联系通过符合资格的申报单位,告知后续工作安排。
四、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联系人:赵雪
联系方式:座机:010-88650509;手机:13511064292
附件:项目申报书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3月4日
来源 | “市场监管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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