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黑龙江全域范围地毯式排查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燃气专班决定从7月7日到7月13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针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旨在坚决遏制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为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及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对餐饮行业等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自查。排查整治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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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餐饮用户未安装更换报警切断装置、液化石油气用户未安装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器,及安装更换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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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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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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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端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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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违规向非自有气瓶、过期报废瓶充装等违法违规经营、充装、运输、倒卖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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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未按要求赋码建档和跟踪追溯管理,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等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风险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中,省燃气专班成员单位形成督查组驻13个市地进行督导,各地市的住建(城管)、应急、市场、商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明晰安全监管职责,主动担当、合力推进。教育、卫健、民政、旅游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压实落靠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避免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跑粗、缺位。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行业部门和企业“双签字”制度,省市驻点督查组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和督查组组长负责制,将排查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溯、追责问责贯穿排查整治工作始终。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对餐饮用户安装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切断装置情况全覆盖地毯式再排查,特别是要加大对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强制推行餐饮用户全部安装更换报警切断装置或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情节严重给予停业处理。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的引入管、立管、燃气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已排查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机制。各市(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各市县对非法经营的燃气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对于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公布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各市县要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和非法充装、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对燃气事故“零容忍”,实行事故处理、原因查明、责任追究“三同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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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吴利红)、黑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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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任 倩
主 编:张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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