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三十九)

2025年5月份以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扎实开展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近期(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6年3月21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周培良驾驶豫SDK3363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打车软件网上接单,拉载乘客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前往信阳市中心医院,但是周培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周培良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案
2026年3月8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信息线索发现:有乘客乘坐豫SD37218号巡游出租车从信阳火车站地下通道到信阳东站时,该出租车司机陈亮文无正当理由拒绝拉载乘客,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调查核实,2026年3月14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陈亮文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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