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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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执行殡葬收费政策。各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明细。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及公益性墓穴(墓位)销售的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指导价标准。对自主定价的延伸服务及用品,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四、严格遵守价格承诺,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潍坊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来源:潍坊市场监管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日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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