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行为及情形)
1.经营主体资质类违法违规行为:旅游经营者(含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旅游餐饮住宿单位等)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证照过期失效、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或转让经营资质证照,虚假备案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照或证照不全、无效仍从事旅游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2. 价格欺诈行为:旅行社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或公示内容模糊、虚假误导消费;虚假标价、低价引流高价结算,强制收费、捆绑收费,以及其他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欺诈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酒店对自身资质、服务标准进行虚假宣传;旅游经营主体对商品性能、功效、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旅行社与酒店、餐饮、旅游购物等经营者在业务合作中,存在给予或收受回扣、不正当利益等商业贿赂行为。
5.食品安全与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购物店、餐饮店等经营主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旅游纪念品、特产、珠宝、保健品等重点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流入市场的行为。
6.合同霸王条款: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不完整,未载明旅游行程安排、购物次数和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内容,以及通过补充协议、免责声明等形式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信息详实。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尽可能详细描述举报线索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调查核实。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二)保证举报真实。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举报方式
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方式,向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一)电话举报:12315或0456-4458315;
(二)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繁荣街133号、邮编164499);
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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