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电子保函迎来四大利好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必将带动电子保函的大规模应用推广。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为电子保函提供持续增长的市场空间。二是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为电子保函的全国应用提供制度设施。三是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为电子保函应用提供数字化基础。四是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为电子保函应用提供政策激励。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中国经济现代化重要制度性转折,必将为中国经济的透明度、主体的平等、规则的统一、对抗特权和腐败提供全新的社会环境。这样一个不断迭代的发展过程,也为电子保函提供标准化、透明化的应用环境,充分释放电子保函的信用标签、信息引擎和交易传递价值,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规模匹配的信用支持。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与国内电子保函应用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成就的统一体,其中蕴含的巨大潜力有望改造和重塑国内交易效率,推动国内大循环的形成并逐步建立超越国际大循环的效率优势,中国真正由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实现双循环发展格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具有更为广阔的全球价值和国内改革意义,在一定意义上将超越十四五规划对经济的影响,电子保函仅仅是一个解读角度,有更多主题值得国内企业和各级政府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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