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黑土春耕 筑牢法治防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土地保护普法宣传
黑土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立足监管职能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售卖黑土等违法行为。现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普法宣传,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筑牢黑土保护法治屏障。
《黑土地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
广大经营者、群众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出售、转运黑土。
1、农资经营户、电商经营者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销售黑土及掺杂黑土的违法商品。
2、拒绝购买、使用非法来源的黑土,共同抵制各类破坏黑土地的违法行为。
3、排查出的非法买卖黑土行为,依法没收非法出售的黑土和违法所得,并处每立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明知是非法黑土仍购买的,没收非法购买的黑土,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除依法给予高额罚款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让法律成为黑土保护的“护身符”和“高压线”。
鼓励广大群众发现黑土非法交易线索,即刻拨打1231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受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全力构建全民监督体系。
来源:市监局
编辑:李天聪
审核:徐恒杨
监制:姜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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