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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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现就有奖举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者、第三方平台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下列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向我局举报:

(一)无证经营与资质造假:入网证照过期、租借冒用、“幽灵外卖”(无实体门店)、线上线下信息不符等。

(二)食材管控与加工风险:使用过期、变质、掺杂使假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场所环境卫生脏乱等。

(三)平台监管与其他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热线12315,或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线0935-7531811。

(二)书面举报: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楼,注明“网络餐饮举报”,邮编:737200。

三、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办结的举报,严格依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及相关规定,依规给予奖励。

四、举报要求

(一)真实客观:实名举报需提供身份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识别代码。举报材料需真实、客观,并附相关证据。

(二)依法追责: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恶意报复或敲诈勒索,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保密承诺

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及信息全程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携手共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来源:永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王  艳
责编:宋培文
审核: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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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3日 17: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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