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来源: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全面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线索
未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允许无证、假证、证照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经营;未履行日常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入网餐饮经营者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未按要求公示入网餐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名称等信息;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与经营行为违法线索
无证无照、伪造变造或出借、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如许可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却制售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或存在无实体经营场所仅从事网络订餐的“幽灵店铺”;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品加工制作与原料安全违法线索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无法追溯食材来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违禁药物;加工制作过程不符合卫生规范,如生熟混放、交叉污染,或使用回收食材加工制作餐品;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野生动物制品、未经检疫的肉类)。
(四)餐品配送与包装安全违法线索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盒、餐具、包装袋,或使用回收、污染的包装材料;配送过程未采取保温、冷藏等必要措施,导致易腐食品温度不符合要求,存在变质风险;配送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配送容器未定期清洁消毒,存在交叉污染隐患;餐品包装未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行为。
(五)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线索
对餐品质量、食材来源、营养成分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虚构菜品原价、夸大优惠力度,实施价格欺诈;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或“山寨”食品;利用刷单、刷好评等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选择。
(六)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拨打12315、12345或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应急协调和餐饮股电话0772-8156685进行举报。
(二)来信来访举报
将举报材料邮寄至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八楼808室,邮箱:raxyjcyg@163.com;也可在工作日前往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举报。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对发现的违法线索“随手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的多媒体形式举报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认真核查每一条线索,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为便于快速、有效核查查处,请在举报时详细说明违法线索涉及的时间、地点、违法主体、主要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以及本人联系方式,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本条微信为“融安县融媒体中心”出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署名!
值班总编:滕以洪 值班校对:龙 丹
责任编辑:郑思敏 责任校对:罗丹丹
责任监制:莫意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