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市场监管系统餐饮单位“红黑榜”(2026年第1期)


经营地址:肃州区东北街街道酒金东路生态文化博览园景观街东段三期1号
上榜理由: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厨亮灶规范运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到位,消费环境安全放心。


经营地址:金塔县中核产业园金瑞科创城商业步行街5-1-8号
上榜理由:该经营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就餐、加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餐饮具洗消保洁措施到位;散装食品、食品原料标签标识张贴齐全;食品分类分区摆放整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经营地址:瓜州县河东镇桥湾集镇北街41-42号
上榜理由:明码标价落实到位;经营场所、后厨操作间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穿戴防护到位,半成品打保鲜膜存放。


经营地址:敦煌市沙州镇沙州南路638号
上榜理由:该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扎实规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运行。食堂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留样消毒等各环节流程合规、管控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培训、晨检、陪餐等制度执行到位。同时,科学制定食谱,常态化开展食育与反浪费教育。


经营地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交通巷与巴音路交叉口西南180米
上榜理由:该单位食品加工区域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整洁,加工用具、冷冻冷藏、散装食品储存等操作符合分区分类管理要求;采购索证索票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过程符合卫生规范;相关证照公示完整。


经营地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商业街
上榜理由:该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资质合法齐全,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到位;制作过程符合卫生规范,器具清洗消毒记录完整,后厨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风险;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流程规范;产品信息公示清晰,无消费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


经营地址:肃州区总寨镇国道北侧10号门店
上榜理由:卫生脏乱差、日常管理混乱;索证索票不齐全;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口罩及帽子,且佩戴首饰;操作间杂物与食品混放。

经营地址:金塔县鼎新镇航天路67号
上榜理由: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食品操作加工区环境卫生脏乱差、操作间内食品原料及工具用具摆放杂乱;更衣区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不全,票据未按要求进行装订;店外堆放杂物较多。

经营地址:瓜州县柳园镇南大街26-2
上榜理由:经营场所存放个人物品;操作间加工用具摆放混乱,调味料等容器未落实防蝇、防尘措施;毛巾、砧板未落实色标管理;灶台墙角存在卫生死角,未及时清理维护。

经营地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党金路142-7号
上榜理由:食材直接放置于地面,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冷藏没有按标识标签分区摆放;操作间垃圾桶未配置脚踩带盖垃圾桶;使用一半的食材没有做封口处理;调料盒没有标识标签;食品处理桶未使用食品级且无盖;毛巾未按色标管理;后厨卫生脏乱差;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帽子。

经营地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和平路
上榜理由: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存在交叉污染风险;操作间物品摆放混乱,卫生脏乱差,存在卫生死角;调味品罐未粘贴标识标签,未做好防尘措施;“六色”毛巾未按要求合理使用;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现场未提供进货票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15)。酒泉市市场监管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 源: 食品科
拟稿人: 付 波
初 审: 曹 秦
复 审: 贺俊福
终 审: 李敬堂
编 辑: 高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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