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食安先行!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清明食品安全提示

清明将至,祭祀扫墓、户外踏青等活动增多,加之近期气温回升、潮湿多雨,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期。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清明期间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正规采购,安全加工
(一)购买食品应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选购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厂址)及过期食品。
(二)加工烹饪时注意个人卫生,食物认真清洗,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剩余食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尽量减少生食水产品的摄入。

(一)米粉制品防变质。清明时节空气潮湿,凉米线、卷粉、凉粉等即食米粉制品易腐败变质,购买后应低温避光保存并及时食用。家庭制作要保持清洁,食用前确认无异味、无霉变;一旦发现异常,切勿再食用。
(二)野菜采食须辨别。清明期间野菜大量上市,建议到正规市场购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熟悉或易混淆的野菜品种。采摘时避开污水排放口、公路旁、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食用前应充分清洗、加热,避免生食,防止中毒。
(三)节令食品适量吃。青团、蒿粑等节令食品多由糯米、艾草等制成,黏性较大。老人、小孩及消化功能较弱的人群应适量食用;儿童需在成人看护下进食,防止噎食。过敏体质者购买时注意查看配料表及致敏物质提示,选择适宜品种。

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聚餐时注意荤素搭配、适量点餐,发现食品有异味或变质,立即停止食用。提倡使用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养成文明健康用餐习惯。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时,
请妥善保留发票、收据、电子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
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
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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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谢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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