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揭东区文广旅游体育局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人民群众身边事,坚决整治强迫购物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办了一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导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旨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旅游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权,同时督促旅游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01揭阳市粤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案
2025年5月,揭阳市粤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中未载明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6月24日,揭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揭阳市粤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02揭阳潮韵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揭阳潮韵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旅行社业务,招徕、接待旅游者16名,并提供旅游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2月18日揭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揭阳潮韵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59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员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3揭阳一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6年1月8日和2026年1月9日,揭阳一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无证导游王某某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及《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3月30日揭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揭阳一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80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王某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揭东区文广旅体局
整理:“文明揭东”政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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