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净化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特别是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的突出问题,桂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关切,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压实主体责任,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七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七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显示辖区某小吃店制售的“泡柿子”经抽检,糖精钠、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为改善泡柿子的口感,在自制过程中违规添加了糖精钠和甜蜜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络餐饮中很多都是小餐饮,小餐饮点多面广,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本案中,当事人因不懂法或存在侥幸心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虽获利不多,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这对众多小餐饮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切勿为追求口感或卖相而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




荔浦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烘焙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5年12月,荔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烘焙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在其操作台原料区发现3种已开封使用的过期原料,包括抹茶味巧克力(代可可脂)、装饰银珠及装饰糖珠。经查,当事人因管理疏忽,未及时清理库存,导致过期原料与合格原料混放并被用于蛋糕装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涉案过期及不合格食品原料,并处罚款。
本案中,当事人后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警示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贮存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防止过期、不合格等问题原料流入餐桌。




象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餐饮企业擅自改变经营布局、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象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门店实际经营布局,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核定的条件明显不一致,属于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营业;同时,该店无法提供店内部分使用原材料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早晨仪式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按照许可要求规范经营布局,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严把原料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案

2026年1月,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饭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3名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些中小型餐饮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视不足,易出现健康证过期、未持健康证上岗等问题,给食源性疾病传播留下隐患。执法部门通过当场处罚、限期整改的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提醒餐饮经营者必须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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