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齐奋战,守护群众“安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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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春节已进入倒计时

各类购物、出行、游玩等市场消费需求骤增

为保障全市人民春节消费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全员出动,强化疫情防控,扎实开展节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监管,下沉防疫一线,织密织牢防控网,守护群众安全年。

01
筑牢食品安全线
强化日常疫情防控
加大检查督办频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督促全市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进店扫码、测温、进出入台账登记以及对场地环境、购物篮、推车等消毒消杀工作,积极营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对大型商超开展节前检查



检 查大型餐饮酒店集
体聚餐疫情防控情况
督查景区食品经营
单位疫情防控情况

检查我市农村食品安全


开展“十年禁渔”
检查行动
督促落实主体防控责任







开展食品靶向抽检

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本地消费量大的、关注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冷链食品、米、面、油、时令蔬菜、反季节蔬菜、时令点心等品类开展靶向性抽查。
抽检现场




截至目前已累计送检65批次,检验结果将及时发布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我局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化解风险,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严格冷链食品监管

紧盯冷链食品安全,以专项检查结合常态化监管,深入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实地查看,严格落实普通冷链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进口冷链食品“一单四证”、“六专”“一码”的销售要求。同时与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要求,确保全市冷链食品可溯源。







冷链食品监管现场
近一个月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7人次,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154家次,对2家不提前申报擅自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02
严把药械防控关
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前哨作用
重点检查药店防控物资配备、扫码测温工作落实以及“退热、止咳、抗病毒”三类药品的销售管控情况。对于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的,及时督查督办,责令整改落实到位并记录在案;对于对拒不执行者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厉查处。




加强疫情防控类药品器械监管
构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机制
重点对常用药品以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红外体温计、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护用医疗器械产品进行监管,检查经营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能否提供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是否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有无销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对于检查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迅速立案予以查处。





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市128家药店的督查工作,检查现经营红外体温计84家、医用口罩109家、防护服1家、玻璃体温计等83家,无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03
绷紧“质量”“安全”弦
!
危化企业排风险
瞄准关键节点,对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节前大检查。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或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并查看这些货物的消毒处理证明和记录索取留存工作。二是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发生改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有委托加工行为,是否建立原材料购进使用及产品生产台账,原材料、生产过程及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检验用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要求。
截至目前,已完成对9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保安全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执法人员以人员密集场所、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港口码头和气瓶充装单位等为重点,对我市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春节期间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提前进行检验,确保在用设备均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避免超期运行。




截止目前,共检查5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隐患单位12家,发现隐患29条,下达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处罚1家,督查整改完成前期发现的隐患60条。
04
营造诚信消费环境
“斤斤计较”保公平
执法人员重点对市内各大集贸市场、超市、出租车计价器等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准确度是否合格、是否通过检定以及是否存在作弊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督查检查,对未按周期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现场进行检定并粘贴合格证,同时还认真查看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投诉处理机制、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以及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等情况。


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市内10家集贸市场、5家大型超市、3家出租车公司使用的18台公平秤、509台电子秤、127台(件)出租车计价器的检查,无准确度不合格、作弊等违法行为存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更换贸易结算强检电子秤未及时申请报检、未网上申报,少数集贸市场公平秤无人管理等问题已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价格监管促稳定
强化疫情防控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受季节变动和疫情等因素影响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特别是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执法人员统筹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巡查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相关商品市场正常秩序和价格稳定。



05
畅通投诉举报热线
针对节假日期间消费需求量大,产生矛盾纠纷多的特点,我局排兵布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15投诉举报热线7*24小时全天在线“不断电”。



工作人员解答消费者咨询、调查投诉举报
进入腊月以来,12315平台累计接处投诉举报80件,市民热线16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处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万元。
06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局坚决给予强力打击。节前共发现涉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案件线索17件,立案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销售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件3起,处罚没款4.5万余元。

07
全员下沉防疫一线
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安排部署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四双”志愿者服务,开展小区值守,负责小区扫码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安排各监管所参与属地交通卡口“春运服务站”工作,围绕部门防控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入宜冷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查验是否有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对司机开展健康码查验。对运载的冷链食品在“鄂冷链”平台上无信息及无相关证明的,依法依规予以劝返或查处,并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登记造册,标记上报。
截止目前共登记外来车辆210台,未发现违规冷链运输车辆,未发现违规食品,未发现体温异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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