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专家库(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的通知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二、入库条件
具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愿意承担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义务。
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严谨的专业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能够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在知识产权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态势,熟悉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曾因不当行为被取消或者终止专家资格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纳入专家库。
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如下: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博士学位;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8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务经理;
(三)从事企业实际管理并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5年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可不受上述年龄条件限制或专业技术职称、资质条件限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717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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