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批网络餐饮案例

案例一
“驴肉火烧”虚假宣传
经网络抽检,执法人员发现园区大丰收广场某宣称“正宗驴肉火烧”的网店,除菜名含“驴”外,实际菜品中并无驴肉。该店厨房内仅有两包未拆封的驴肉用于应付检查,日常加工使用的“驴肉”实为马肉冒充,存在明显虚假宣传行为。目前,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店立案查处。

案例二
“一店多证”冒名顶替
在联丰广场某外卖店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证照公示栏叠放三套证照,且均已上线外卖平台。经查,其中两套证照在监管系统中显示为闭店状态,经营者承认其并非本人所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下架涉案网店,并对其提供虚假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的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
超范围经营“凉拌牛肉”
凉拌牛肉、凉拌猪头肉等冷荤凉菜属于高风险食品,销售需具备冷食类食品制售资质,并在专门操作间制作。执法人员线上监测中发现,东沙湖路某烤肉店在美团平台销售凉拌牛肉,但该店无冷食专间,工作人员也缺乏相应食品安全知识。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下架所有冷菜,并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四
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发现,东环路某餐饮店4名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上述人员离岗,并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网店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
入网餐饮商户需在网店主页公示真实、准确、有效的经营资质及实体门店信息,许可证信息变更后需及时同步更新。网络监测发现,鲜橙广场某餐饮店变更经营项目后未及时更新信息,网店展示的许可证经营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执法人员当场指导商家完成线上信息更新,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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