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关于全县市场经营主体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
全县市场经营主体:
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85号)文件要求,为了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确保经济社会继续强劲发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部分限制行业(活禽交易市场、花鸟市场和娱乐场所、校外培训场所)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有序恢复营业。
一、全面排查从业人员信息。各市场经营主体需精准摸清返岗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排查是否接触过疫区及重点地区人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二、全面配齐消毒防护物资。各市场经营主体提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液及酒精等防护物品,确保恢复营业后,经营场所消毒措施及个人防护工作落实到位。
三、务必知晓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基本知识。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基本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经营场所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四、餐饮服务单位还须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采取市场监管分局上门服务或市场经营主体自行申请等方式,备案后方可开业;2.只能通过外卖配送方式经营,严禁在经营场所聚集就餐,采取电话、网上预约等方式预约配餐;3.督促外卖配送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好交通工具、盛放食物容器等的消毒,尽量采取“无接触”和食安封签等模式进行配送,备好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及酒精等)及一次性餐具,确保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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