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8809-XM001
项目名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82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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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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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对100家医院等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9.9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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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对100家物业等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9.9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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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对100家高校等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9.9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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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对100家石油化工业、酒店餐饮等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9.9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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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对100家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数据中心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9.9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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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对100家交通运输业、商超零售等服务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8.84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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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对100家汽车制造等其他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78.84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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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对71家银行等服务业、其他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58.16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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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对70家电子元器件制造、食品制造等其他行业、其他服务业等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57.52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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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70家水处理等其他行业、其他服务业等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57.52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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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70家医药、专业设备制造等其他行业、其他服务业等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排放报告开展检查工作。 |
57.52 |
一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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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19家纳入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单位开展核查。 |
32.3 |
一项服务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11包投标人应制定检查方案,并按照《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6〕7号)开展本市碳排放单位碳排放检查工作。12包投标人应制定核查方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开展核查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采购编号:2641STC61128
合同履行期限:01-1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01-05、12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06、07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08-11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3 至 2026-04-1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项目联系方式 3.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及系统技术支持,010-86483801;
3.2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免费注册、获取保证金汇款账户:400 903 3175;
3.3保证金缴款、发票咨询:朱燕华,010-62686395;
3.4项目问询: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 010-62686397、liuqing3@sstc20.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徐天金,010-55522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
电 话: 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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