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获客如何事半功倍?法律服务产品化|iCourt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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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获客如何事半功倍?法律服务产品化|iCourt法商学院

律师获客如何事半功倍?法律服务产品化|iCourt法商学院

通过互联网获客法律服务,会经历三个阶段:网推所、新媒体律所,再到产品化所。

早些年,你看到有些律所通过资本入场,把别的行业的打法搬过来,那时候流量为王,法律行业的流量几乎白菜价,确实有人赚到了一波红利。当然,那也是一波被行业里不少律师看不太上的。

后来呢,互联网流量还在,但传统网推所的模式很难形成一个正向、可持续的利润闭环。于是,一批新媒体律所诞生。这个时候,不再是单纯砸广告费买流量,而是开始研究好的内容。

其实律师这个业务,天然就容易找到受众感兴趣的话题。一些IP律师的表达力和网感都很强,一开口就是有趣的故事,自然能吸引人。

但做到顶尖的 IP 律师,也会遇到一个问题:到最后,可能靠带货、靠打赏来实现高额创收,真正靠扎在法律服务本身去获得一个和 IP 匹配的收入,反而不容易。所以你会发现,从广告投放到 IP 打造,这条路走到某一个点上,还是不够。

为什么一定会走到产品化?因为搞产品的律师,其实是最适合用互联网方式去推广的。

如果你有了一款不错的产品,对准的是精准的客群,就必须在更大的地域范围里找客户。过去没有互联网获客,你很难大范围地定位到某一类人。但现在不一样了,哪怕只是一个看起来很小的客户群体、一类很窄的法律需求,只要你能通过互联网找对人,就能触达一大波精准的客户。

这让我想起日本和德国那些“小而美”的隐形冠军企业。它们之所以厉害,是因为做的是全球市场,在某个细分领域把技术壁垒做得很高。如果只靠本土市场,是很难撑起一家冠军企业的。也正因为面向全球,它们的产品才越做越强。

法律行业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我最近也越来越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产品化律师,通过互联网真的做成了。

有人做 B 端,就只服务一个细分行业,通过线上获客;做 C 端的,也是一样,刑事律师只做一个罪名,家事律师只服务某一客类群,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

产品化受益最大的是客户,因为你的律师太懂你了,只有服务过很多同类客户,才能清晰的踩准你的痛点,满足你的需求。

互联网真正要做好,从流量到品牌再到产品,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网络价值。

律师获客如何事半功倍?法律服务产品化|iCourt法商学院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8日 09: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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