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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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制售假劣肉制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肉制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1.入网餐饮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伪造门店实景照片、虚假展示经营场所,无实体门店违规经营等行为。
2.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一店多开、虚构地址、公示门面与实际门面不符等行为。
3.入网餐饮经营者环境脏乱差,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缺失或形同虚设;设施设备未按规定清洗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不达标;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等情形。
4.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的食材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入网餐饮经营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超期上岗,伪造、变造健康证明等行为。
6.其他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1.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销售牛、羊、驴等肉制品存在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行为。
2.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学校及周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社会餐饮门店等各类主体,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及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等行为。
3.在肉制品生产、销售、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或者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4.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肉类及其制品的。
5.其他涉嫌肉类及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投诉举报网址及小程序:https://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投诉举报邮寄地址:河南省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滑县道口镇街道滑州路中段)
四、相关要求
1.为确保反映事项能够有效核实与处理,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详实线索、证据,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2.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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