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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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8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1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泳和二号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适口香(广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肉条(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南海区四合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卡洛斯(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麦五零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荔湾区庆隆烧腊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沙田祥盛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厚街在勇餐饮店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侨味面店(岭南路店)(经营者为湛江市霞山区侨味面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七)新鲜现拌凉拌菜(南埗店)(经营者为清远市清城区唐兴珍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拌青瓜,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詹记深夜鱼粥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松记隆江猪脚饭店销售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茂名北斗星聚钱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辣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汇客万家商场销售的白豆角(豇豆),倍硫磷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端州印象汇店销售的多宝鱼(海水鱼),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菜小柒(河堤市场店)(经营者为郁南县都城镇菜小柒蔬菜档(个体工商户))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番木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潮州市湘桥区华泽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四川省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切风干肉(麻辣味),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桂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龙岩市新罗区鞠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红枣桂花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日英水果超市(经营者为信宜市日英水果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进优鲜(连平中心市场店)(经营者为连平县鲜好味干货档)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新鲜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东莞市望牛墩日日鲜早餐店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公众号回复【0408】获取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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