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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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一)“幽灵外卖”问题。包括无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经营备案,下同)、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租借或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和外卖平台资质审核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经营资质造假问题。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或许可证过期;包括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涉及食品经营许可方面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

(三)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包括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是“无堂食”外卖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四)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包括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不规范、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问题。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健康证明等问题。

(六)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电话受理:0834-5697230

现场受理: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5食品监管股

四、奖励标准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5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5〕7号)执行。 

五、征集须知

(一)线索详实。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您在举报时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详细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购物票据、网页截图、订单信息等,图片、视频资料请确保画面清晰,能有效反映问题,以便核查处置。

(二)实事求是。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请勿虚构、捏造、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对蓄意诽谤、诬告他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3日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8日 2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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