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企资本市场动态每周报(4.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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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这里是海马会的“一周大事记”

每周与杭州有关的上市并购领域消息及全球资本市场热点信息汇总都在这里~

这是我们相约的第318周

本文资料来源:各大媒体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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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IPO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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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市公司周涨幅TO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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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1. 万向钱潮: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4月6日,万向钱潮(000559.SZ)公布,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区块链") 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按框架协议内容要求使用万向区块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万纳信(区块链债权凭证)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结算。2026 年度公司预计通过系统开立万纳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公司与万向区块链合作,旨在利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及分布式账本等独特技术优势,通过应用万向区块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公司及其供应链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格隆汇

2. 万向钱潮:拟向全资子公司美洲公司增资1.2亿元,用于美洲公司增资其子公司泰国公司

4月6日,万向钱潮(000559.SZ)公布,为满足公司提升产品的盈利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持续优化渠道策略及全球物流网络,以"一带一路"国家为基础,扩大亚太地区、北美地区等市场份额,推动海外销售规模再上新台阶,以及进一步满足万向钱潮(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的生产扩能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万向钱潮(美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洲公司")增资12000万元(约折合55400万泰铢),用于美洲公司增资其子公司泰国公司。增资完成后,泰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400万泰铢。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美洲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美洲公司持有泰国公司的股权比例由95%变更为98%,其他股东注册资本金不变,持股比例同比例减少。

——格隆汇

3. 南都电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辞职

4月7日晚间,南都电源(300068.SZ)发布公告称,曲艺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不过曲艺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

——央广财经

4. 滨江集团:子公司联合体12.99亿元布局杭州 优质土储扩容助力业绩增长

4月8日,滨江集团(002244)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竞得杭政储出[2026]11号地块,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建设用地面积45310平方米,容积率2.14,土地总价129891万元,滨江集团在该项目中所占土地权益比例为49%。

——全景网

5. 联芸科技:拟定增募资不超过20.62亿元 用于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项目等

4月9日晚间,联芸科技(688449.SH)发布公告称,拟定增募资不超20.62亿元,用于面向数据中心与智能终端的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项目,其中包括企业级PCIe Gen6 SSD主控芯片、企业级PCIe Gen7 SSD主控芯片、消费级PCIe Gen6 SSD主控芯片、UFS 5.0嵌入式存储主控芯片,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科创板日报

6. 创业慧康:控股股东变更为杭州更好智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慧康(300451)4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组建,杭州更好智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更好”)提名的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全部当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鉴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杭州更好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人数已占公司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结合其持有公司6.23%的股份,且根据其分别与葛航、锦福源签署的《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杭州更好与葛航、锦福源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成立,其合计拥有公司12.64%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并考虑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持股分散等情况,杭州更好已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组成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杭州更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每日经济新闻

7. 万马股份拟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4月9日,万马股份(00227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此前于3月5日,公司已公告拟筹划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细节尚未最终确定,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Z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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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

1. 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优化交易规则 助力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和定价效率

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三大证券交易所分别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

优化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

上交所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从修订思路看,一是优化完善交易制度,优化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交易需求,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二是适应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对风险警示股票、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二是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相关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机制一致性。

三是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规则表述,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

深交所:

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

深交所表示,为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丰富市场参与主体,提升投资机构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水平,提高定价效率,减少市场波动,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为提升交易制度适应性,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此外,结合交易监管实践,同步作了适应性修订。

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创业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相关调整有助于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促进增强市场活力和韧性。

二是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相关调整有利于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三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四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将深交所自律监管措施“盘中暂停当日交易”调整为“暂停交易”,“盘后限制交易”调整为“限制交易”,进一步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更好满足自律监管需要;对重点监控事项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增加深交所可以采取纪律处分的规定,打击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是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前期深交所已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吸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北交所:

优化大宗交易制度

为落实新“国九条”有关部署,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完善股票交易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次《交易规则》拟对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同时,对证券交易监管部分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调整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

北交所表示,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券日报

2.创业板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 中国证监会详解政策安排

中国证监会4月1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提出,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这次改革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进行组合,以更好支持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

具体来看,共有两项指标: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下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该发言人说,这次创业板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侧重于前沿技术的引入、转化和应用,与科创板相关上市标准在指标设置、适用行业范围、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区分。后续,证监会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积极发挥“两创板”各自特色和优势,协同发展、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努力实现“1+1>2”的改革效果。

该发言人表示,考虑到适用第四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不确定性大等特点,证监会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的原则,组织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包括: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突出成长性、创新性要求,严守财务真实性底线,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的企业,在实现盈利前,股票简称之后添加特别标识“U”,持续提示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等。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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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1日 12: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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