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严守肉制品安全底线!兰西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提醒告诫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压实行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肉及肉制品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兰西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提醒告诫会。全县肉类加工企业、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曹旭,结合当前全县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实际,深入剖析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突出问题,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流程规范管理作出全面提醒告诫,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会议强调,肉及肉制品安全是民生大事,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摒弃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把源头溯源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全面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病死、注水及腐败变质的肉及肉制品,从源头阻断问题肉制品流入市场。
二是严把生产加工关。肉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规范生产加工流程,强化生产环境卫生管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原料把控、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
三是严把经营销售关。各类经营主体要规范肉及肉制品储存、销售条件,保证冷藏、冷冻设备正常运转,货品分类分区存放;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欺瞒消费者;商超场所开办方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场内商户日常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四是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坚决杜绝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过期变质肉制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将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欺骗消费者的经营乱象,主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闭环管理,持续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生产经营主体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迅速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下一步,兰西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排查,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全力维护全县肉及肉制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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