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涉嫌“摊派式”罚款,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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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涉嫌“摊派式”罚款,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

中共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5月27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7月31日反馈了47个具体问题表现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整改清单,认真研究整改举措,形成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实际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机关纪委协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精准发力施策,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26年2月9日,巡察反馈的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问题1、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欠到位。

具体表现(1):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2021至2024年,局每年向下属各执法机构下达一定数额的非税收入任务,完成任务数远超县非税预期指标;2025年虽未下达书面任务,但谈话时多人反映要做到“心中有任务”。

整改情况:2021至2024年我单位按照财政局非税征收相关文件(慈政函〔2021〕5号、慈政办函〔2022〕9号、慈政办函〔2023〕7号、慈政办函〔2024〕8号)给各办案机构下达非税任务,现已根据县财政要求将相关文件交还。超县非税预期指标的主要原因是查处一起传销案案值较高2025年度,我局采用案件线索移交管理,未向各办案机构下达非税任务。2025年3月24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入管理,并组织相关股室、队、所分别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少数同志反映“心中有任务”是基层干部主动对标先进、自觉提升效能的行为,反映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2):以罚代管。市场主体对监管服务满意率低。走访38家市场主体,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服务企业等方面评价满意率为65.79%,12家市场主体反映“平时难见监管人员,一来就是开罚单”“以罚代管”“上门开展政策解读少,指导服务频次低”。

整改情况:一是对12名办案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工作中综合利用“双随机”、“日常监管”、“处理投诉”等渠道,向企业宣传政策,提供指导服务,2025年8月份以来,上门指导小餐饮、小作坊企业整改268户次;三是推行柔性执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干部管理不严格。对长期违规违纪行为失管失察,观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漠视工作纪律,不遵守上下班制度,经常无故脱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作为中共党员,在多家网络平台多次发布“三俗”视频,且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局党组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16日,局党组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机关纪委强化管理措施;二是2025年10月,修改完善《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加强干部考勤、请假、值班、考核、奖惩、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监督;三是2025年9月17日机关纪委对无故脱岗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截止11月底该工作人员均正常打卡上班;四是对发布“三俗”视频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于2025年9月28日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2025年10月,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到目前为止,该同志未发布相关三俗视频。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4罚没物资保管不规范。走访3家下属机构,均未对罚没物资建立入出库登记台账,未进行物资分类放置。鲤鱼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没物资存储室与档案室混用,机动车电瓶、烟花爆竹与档案资料存放一处,有较大安全隐患;2022年市场主体送检的47件“红牛”饮料等物资仍存放在仓库,因未及时处置已过保质期。

整改情况:一是47件“红牛”饮料系某经营者于2022年7月购进的,因担心是假冒品(价格稍低)运到鲤鱼桥市场监管所要求予以核实,经厂家销售员确认系正品。后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其将饮料领回,但因其店面转让,外出经商,没有及时领回。时至2025年5月22日,该经营者将“红牛”饮料领回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二是局机关设立罚没物资保管仓库,统一由局财务股保管,建立《罚没物资入出库登记台账》,明确登记物资分类、存放、处置等流程,各所不再设置罚没物资保管室,有效避免了罚没物资存储室与档案室混用及存放物资过期现象;三是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已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并存放于专用仓库;四是机关纪委近期检查未发现罚没物资保管不规范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欠到位,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方面

问题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具体表现5学习内容密集。2023年以来,有22次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内容多达10余项,最多达23项。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优化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避免学习任务过于集中,确保学习进度有序,2025年8月12日党组会“第一议题”仅5个学习内容,9月1日党组会“第一议题”仅6个内容;二是采用多种方式,择重点集中学,通过“线上学+线下学”、“自学+领学”等形式,确保学习成效;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抓好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2025年7月24日,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慈利县委常委会2025年第9次会议传达的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相关精神;2025年8月12日,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5年11月14日,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6学习质效不高。巡察谈话32人,有24人对“三会一课”“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党的六大纪律”等基本内容不熟知;有18人对近两年开展的主题教育情况完全不知悉,其中班子成员2人。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5年11月6日开展党建知识培训,领导班子、二层骨干参加并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均为优良;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三会一课”“两个确立”等基本内容,让大家熟悉近两年开展的主题教育情况,提升整体政治理论水平;三是领导带头示范。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强国教育活动,带领干部职工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监管为民”理念树立不牢。

具体表现7“放管服”改革欠到位。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最多跑一次”有差距,企业档案信息查询、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药品药械经营许可核查环节,需要申请人到机关股室递交资料、联系核查事宜。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在办事窗口摆放了办事指南,窗口增加了一名工作人员,实现企业档案信息查询、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事项在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二是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药品药械监管股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申请人只需提交申请,无需到相关股室递交资料,避免了申请人多头跑;三是近期窗口工作运转正常,无一例群众投诉。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8)监管职能缺位。少数业务股室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弱,2022年至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等5个业务股室未移送问题线索,知识产权股仅移送1条。

整改情况:一是对5个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学习《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并对案件线索进行台账管理;三是及时通报线索移交情况,组织监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发现案件线索的水平。截止2025年12月全局共收集案件线索298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9信息化监管运用存在短板。“互联网+明厨亮灶”综合监管平台对接主体仅以学校食堂为主,与大型餐饮企业对接监管少。线上交易相关平台的监管以约谈提醒为主,手段不多、方法不新。全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作用发挥不显,巡察期间LED大屏仅在迎接省、市领导考察前夕(5月21日、22日)打开使用,日常监测使用频次低。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鼓励大中型餐饮企业加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综合监管平台先后于2025年11月24日、12月29日召开慈利县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专题调度会,确保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平台接入食品经营主体单位207家;三是安排专人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进行监测,并建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四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网络平台(代理商)座谈会,传达全省“食安封签”推广使用宣贯会精神,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执法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

具体表现10案件审核执行不严。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提出的案件审核意见,采纳执行少,审核环节流于形式。抽查18份案卷,16份未执行审核意见,以致部分案件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后,处罚结果发生改变。

整改情况:一是对6名未执行审核意见的办案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每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案件办理水平,提升案卷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三是组织各办案机构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提高对案件审核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办案机构解决案件审核机构指出问题的自觉性,杜绝出现此类现象;四是传阅学习各级各部门案卷评查情况通报,督促办案机构举一反三,对照自查规避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自2025年11月开始,未出现不执行法制股审核意见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11)行政处罚裁量有偏差。“类案不同罚”,缺乏执法“准度”。如2022年至2024年,对4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抽检不合格行为,其中一家罚款较轻,其他3家罚款较重2024年,岩泊渡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的3起销售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农产品案件,对违法所得较少的商户处罚较重,对违法所得较多的商户未进行罚款。“小过重罚”,缺乏执法“温度”。2024年,对涉案金额在百元上下、经营过期食品等轻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27家小微市场主体罚款未按期年报的90家小微市场主体罚款数额相当2023年6月医院因护士站配药室操作台存放一包过期医用棉签,2024年5月药房因货架存放一袋过期医用外科口罩,均被被处以较重罚款。

整改情况:一是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类案不同罚”情况说明:罚款较重的3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抽检不合格行为属于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农产品案件中未处罚案件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的情形;三是“小过重罚”情况说明:因2025年以前,国家局未出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故均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四是组织各办案机构集中学习开展《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提高办案人员适用裁量权的准确度,防止出现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现象;五是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市场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2025版)和《湖南省药品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杜绝再次出现“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此类问题;六是经12月30日“回头看”检查,未发现行政处罚裁量偏差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12涉嫌“摊派式”罚款。2023年至2024年,药品执法中队对22家乡镇卫生院以同样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名目,分别给予相同处罚,执法变“执罚”。

整改情况:一是对药品执法中队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执法变“执罚”的情况说明:过期医疗器械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未突破下限,处罚合法。三是加强了执法培训。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2025年7月以来,未发现“摊派式”罚款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

具体表现13监管与执法未分离。特种设备、价格监督、食品生产3个监管股室一直承担着执法工作,不符合“三定”方案等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三定”方案,专门研究特种设备、价格监督、食品生产3个监管股室不再承担执法工作问题;二是2025年度招录5人加入执法大队,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力量,2026年度执法大队计划招录6人,尽快将特种设备、价格监督、食品生产执法职能转入执法大队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14办案安全保障不到位。执法大队询问室设置在办案楼5楼,未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整改情况:一是将办公室一楼整改装修,将询问室迁至1楼,避免因楼层过高带来的潜在风险;二是安排专项经费,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讯问室。目前已完成基本建设,等待验收。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15罚没款管理有漏洞。罚没款收缴不规范,存在一定廉洁风险。如2024年1月,执法大队2名工作人员因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被处罚当事人的罚款受到诫勉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对接财政非税系统,实现罚没款实时上缴、自动对账,减少人为干预;三是20259-10月各执法办案机构分别组织集中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其他工作未落实到位。

具体表现16知识产权工作较为薄弱。专利数量逐年下降,2021年以来全县仅成功培育有效专利发明8件。提升壮大地方特色品牌力度不够,特色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未发挥金字招牌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为企业和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商标申请咨询和指导服务,引导申请人正确撰写申请文件,提高申请质量;二是建立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企业名录,指导规范使用和保护措施三是积极引导特色品牌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共同发展,目前成功指导本地特色品牌与知名方便面企业、与长沙市10家高端餐饮店开展合作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17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不够。2022年、2023年度,全县经营主体的培育数量、“小升规”完成数量远未达到预期指标。

整改情况:根据该项工作实际,将市定经营主体培育(“四上”企业培育、“个转企”)预期目标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并重点针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每月收集汇总进展情况,定期向县领导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各主管单位发出提醒函,召开全县“四上”企业培育调度会及分行业召开调度会,全力推动培育工作。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联系,部门联合入企走访指导入规服务。2025年度,“个转企”完成率123.08%,“四上”企业培育已完成22家,创历史最高水平。2026年度“四上”企业培育已完成4家,为全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18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2025年3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暗访组检查反馈,中心完小食堂存在功能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全,供应商未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6日已指导中心完小食堂及供应商完成整改;二是紧盯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功能布局等环节,建好工作台账、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5年7月29日,我局组织全县所属辖区学校食堂等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于2025年8月22日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食堂负责人“校园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开展校园食堂食材专项抽检,截止目前共计抽检205批次,8批次不合格,目前均完成不合格处置;五是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联合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55家,检查食材供应商109家,发现问题344个,上述存在问题现场抄告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19行政处罚公示不及时。2024年7月至12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45份,有50份未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9名办案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建立了行政处罚信息日台账,执行日清办法,确保数据全覆盖、全周期管理,从源头减少迟报漏报;三是缩短了报送周期,明确要求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了提醒和督促。重点提醒督促数据归集标准、报送时效及常见问题,明确“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025年8月份以来,全局无1起迟报、漏报、错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20食品抽检工作有滞后。截止2025年5月下旬,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只进行到招投标环节,抽检工作存在近半年“空档期”,抽检效果难以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加速公开招标及签订合同进度,于2025年6月6日与受托方签订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检查合同》;三是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赶齐进度。截止2025年12月8日完成监督抽检1710批次,并全部完成公示和核查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7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具体表现21统计基层基础较薄弱。劳动工资统计人员对指标口径掌握不够,将退休人员的奖金计入工资总额。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5月以来,未将退休人员的奖金计入工资总额;二是优化了统计方式,定期按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数据更加准确;三是建立审核机制,实行人事股与财务股双审核模式,避免错误统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突出方面

问题8: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

具体表现22警示教育效果不佳,违纪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至2024年,全局共有1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双开”2人,撤职3人,酒驾、醉驾受处分人员连年有。

整改情况:一是将“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问题清单,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整改落实;二是改变传统单一的警示教育模式,采用案例分析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针对酒驾、醉驾等高发违纪行为,对受处分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四是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梳理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编写《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指南》,对有违纪倾向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8月份以来共进行提醒谈话52人次,无被立案查处情形。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23病休干部管理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4名长期病休人员中,仅1人能提供正规请假手续。考核结果及运用不规范,2020年至2024年,4名长期病休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级正常晋升。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至2024年,4名长期病休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级并未正常晋升。涉及到多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目前正在办理清退工作(见具体表现28);二是严格落实病休请销假制度,明确请假所需的正规手续和审批流程。要求病休干部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病事假工资待遇;三是每月开展两次以上作风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建立病休干部信息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病休干部的请假时间、病情情况、恢复情况等信息,实现对病休干部的动态管理;六是严格考核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文件要求和工作实绩进行季度年度考核。2025年第三季度考核时,三名病休干部考核为不定等次。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问题9: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具体表现24程序倒置,审批流程不规范。先出差后审批,部分出差审批单领导签批日期在实际出差日期之后。先使用后采购,2022年至2024年先后在两家公司购买办公设备,均为先购买商品后补办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经机关纪委核实,当时确因办公设备老化,而办公需要,造成先购买商品后补办采购手续问题。鉴于当事人已于2024年退休,机关纪委于2025年9月22日对现任科技与财务股股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二是2025年9-10月各股室队所分别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自2025年以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出现先购买商品后补办采购手续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25监管不严,往来款管理有漏洞。公款私借,资金偿还不及时。2019年至2020年期间,局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干部分两次向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借款,借款逾期8个月以上未主动归还,单位采取扣发其工资、绩效奖等抵冲借款。备用金使用不规范,有潜在风险。2022年、2023年,执法大队以打传工作名义借支备用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在冲抵备用金的票据中有与打传工作不相关的票据。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备用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情况说明:经机关纪委查证,2022年、2023年年底时打传工作人员仍在外地办案,经费开支不能及时报销,故使用了执法大队其它经费开支冲抵备用金,无廉政风险问题。三是杜绝了公款私借,2025年以来未发生公款私借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26公车管理不到位。车辆分配不科学,执法大队现有7个执法中队,仅配备1辆公车。车辆基础信息混乱,各系统信息录入不一致。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未建立台账,维修情况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对管理车辆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9月已公车管理系统准确录入车辆基础信息建立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台账;三是合理调配执法用车,执法大队用车可临时向局办公室申请调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具体表现27违规发放工资福利待遇。4名身患癌症工作人员,病休时间均超半年以上,最长者达12年,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存在超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待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财务、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三是自2025年8月起,严格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发放病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四是经党组会研究,自2026年2月起逐步追回超标准发放的福利待遇。

完成情况:未完成。

具体表现28应收款追缴不力。支付“双开”人员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工资、奖金,本轮巡察结束仍未追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未收到该“双开”人员取保候审文书,致使给多发工资及奖金,该事项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向县纪委递交了情况说明;二是我局先后“双开”人员送达退款通知,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慈利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执行到位48%

完成情况:未完成。

具体表现29合同履行有缺位。2023年和2024年度,第三方抽检机构对专项食用农产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未达合同约定数,就足额支付服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会上就2025年慈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检验合同补充协议进行了研究;三是于2025年9月15日我局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受托方签订了《2025年慈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检验合同补充协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1工会账户存在廉洁风险。

具体表现30无审批预支活动经费。2024年报支文体活动经费10次,直接开具现金支票预支经费,无领导审批,未履行借款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并按此文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025年8月份以来未发生无审批借款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1住院慰问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有49人次的工会慰问未见住院证明。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6起,住院慰问报账附有住院结算单及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2:“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具体表现32发文审核不严。2022年至2024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9份,119份标点符号使用不当,部分文书出现错字漏字、用词口语化及法律依据适用错误的问题。2022年至2024年度《慈利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内容雷同,出现的行文错误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法制股及食品经营监管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发至所有干部职工;三是于2025年8月已统一印制执法文书,规范文书文号;四是于2025年1月15日已制定《慈利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是要求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各起草单位自觉加强公文、办案文书的规范审查,吸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由办公室把关走签发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3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局办公室设有打印室且各股室配齐打印设备的情况下,2021年至2024年,在外打印资料印刷费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2021年至2024年支付的打印费进一步清理核实,其中大部分用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广告费用,不存在廉政风险;二是归口打印政策。在外打印办公室申报,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2025年8-12月,印刷费开支同比大幅下降。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4减负赋能“加减法”不到位。未将特种设备、价格收费、食品生产执法职能从局机关监管股室下放到执法大队,却将本应由局机关相关股室承担的禁毒、反邪教、反恐、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任务转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新招公务员加大执法队伍力量,尽快将特种设备、价格、食品生产执法职能调整到执法大队二是2025年4月16日召开党组会将反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职能按“三定”方案进行调整。禁毒工作由执法大队牵头药品药械股、机关党委配合;非法集资工作由广告股牵头,执法大队配合执法机关党委负责反邪教工作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问题13档案管理不规范。

具体表现35档案积压长期未移交。自1981年至今,所有文书档案未移交县档案馆,遗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档案管理;二是摸清档案底数,积极和档案馆汇报对接,目前就前期档案整理费用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36档案室管理混乱。档案底数不清,资料存放混乱,无查借阅审批、登记手续;“九防”工作不到位,未投放防虫防霉药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建立了查借阅登记台账;三是2025年9月开始定期投放防虫防霉药剂,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7档案扫描工作滞后。信息中心档案积压比较严重,自2018年以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的1.1万余件档案,未进行扫描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派工作人员加速档案整理,预计2026年3月完成扫描归档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四)党建引领作用虚化弱化,干部队伍建设存在温差方面

问题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具体表现38民主生活会议程序不规范。2024年1月18日,非班子成员2人在未进行签审报备的情况下,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明确列席人员范围、签审报备流程等关键环节,确保会议程序严谨规范;二是强化会议过程监督。由机关党委会前严格审核列席人员资格,会中监督发言内容和程序执行情况,会后检查会议记录和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39对征集的意见不够重视。如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征集的“对于打卡后不上班人员没有任何处理,严重打击正常上班同志的积极性”等意见,局班子未进行认领。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进行了认真听取、主动吸纳;二是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打卡后不上班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具体表现40党委工作手册填写不完整。2021年至2024年《党委工作手册》未见党建工作总结,2023年度《党委工作手册》第11面至第14面缺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举一反三,确保党建资料严肃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25年11月6日开展党建知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2025年7月以来,未发生此类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41党建资料管理不严。2020年至2021年有机关二支部和3个基层市管所党支部6本《党支部工作手册》遗失。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1月6日开展党建知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相关党支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资料归纳整理,举一反三,确保党建资料完整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42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2025年有两个党支部党建专干为非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调整党建专干,由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专干;三是同时对其他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一并进行了清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6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具体表现43资料填写欠规范。存在《入党志愿书》栏目填写错误《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纪实档案》填写不及时、不完整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纪实档案》进行认真检查,整改完善;三是组织培训(11月6日),加强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具体表现44工作不细致。2023年机关第一支部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接受其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中的参会党员人数,与决议中记载的参会党员人数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对入党介绍人进行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使其认真反思,要求增强其政治责任心并对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的学习。二是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纪实档案》进行认真检查,立即对将其进行整改、补充完善。召开支委会,针对机关一支部存在工作不细致的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其他支部存在问题也开展了依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7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具体表现45混编混岗现象严重。局核定编制238个,实有198人,其中混编混岗71人。

整改情况:通过调整、转任等方式解决人编不一致问题。调整转任49人,局机关及基层市场监管所行政编制实现人编一致。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46)下属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0个,实有在岗人数25人(其中病休人员1人、驻村1人),空缺25人,按“三定”方案要求应设置9个中队,因人数限制仅设7个中队。质计所核定编制27个,实有在岗人数5名,空缺22人,2026年初将有2人退休,届时部分检定项目将无法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退伍军人安置、交流等方式,新增14名工作人员,逐步补充人员力量;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搞好“传帮带”,保障相关职能正常承接、检定项目正常开展。目前执法大队、质计所相关工作正常运转。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具体表现47干部队伍梯次结构欠合理。干部队伍平均年龄46岁,50岁以上占比36%,40岁以下占比9%,二层骨干中没有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25年新招录公务员11人已到岗,目前40岁以下工作人员占比9%;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从40岁以下干部中提拔任一人担任知识产权股股长。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本轮巡察工作是对我局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对每名同志都具有巨大的警醒与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我县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整改工作力量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标准要求不降的原则,强化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紧紧抓住市场监管工作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主动接受挑战,主动攻坚克难,在巡察整改中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4-3230878;邮政信箱:慈利县零阳街道鲤鱼桥路009号;电子邮箱:yhp_2025@qq.com。              

中共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11日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2日 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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