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麒麟国际广告奖组别解析丨体验营销组


F-2节日营销类:在节庆假日利用消费者节日消费的心理,综合运用广告、公演、现场售卖等营销的手段,进行产品、品牌的推介活动,有效提高产品销售力,提升品牌的形象。
F-3展览装置类:创造空间或使用更永久的空间功能来吸引客户的品牌体验。包括但不限于画廊,展览,交易会,贸易展览,自动售货机等。
F-4零售体验类:店内和零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布会,线下活动,这些活动可以吸引并引导消费者线下购买。
F-5技术整合类:通过线下新技术或现有技术的使用(例如AR互动屏幕)增强品牌与消费者体验。
F-6移动设备类:便携式设备和移动技术(如手机二维码)品牌体验,增强与客户的互动。
F-7数字和社会化平台使用类:基于数字化和社会化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品牌体验。
F-8数字装置类类:沉浸式的大型或小型数字体验和活动,旨在吸引和加强与消费者的关系。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VR/AR安装,运动椅,多屏幕和多维体验。
F-9新品牌策划类:为刚进入市场的产品品牌或原有的产品经过改进产生的具有新标识的品牌设计品牌策略的案例。
F-10品牌重塑类:品牌包装和品牌升级的案例。
F-11品牌体验营销类:品牌商品和活动相结合的体验营销。
案例类评选标准:
创新力20%:指参赛案例从构思、实施到传播上展现出的创新程度。
策略力20%:指参赛案例是否展现出清晰准确定位创新策略、强劲的核心传播规划。
执行力20%:指参赛案例在具体执行时是否依据前期目标设定、策略规划,执行落地的方向和完成度情况。
商业力30%:指参赛案例最终实现的营销传播广度、深度情况,以及最终转化实现的市场商业价值大小。
价值力10%:指参赛案例是否能对行业创新、发展有启示、学习的价值。
参赛对象:
广告主:品牌以体验营销为刃,打造沉浸式场景,让消费者亲身体验产品魅力,激发情感共鸣,强化品牌记忆,促发购买与忠诚。
代理商:搭建品牌与消费者互动桥梁,借特色体验活动,让客户深度感知产品,提升销售转化与客户粘性。
媒体平台:搭建多元互动场景,借内容与活动让用户深度参与,增强品牌曝光,实现流量转化与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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