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2026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材料规范》《文书规范》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业务
各经营主体和登记代理人: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已修订形成《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及《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材料规范》《文书规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新旧规范交替安排
自2026年5月1日起,各地登记机关将统一使用新版《材料规范》《文书规范》办理各项登记、备案业务。原《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国市监注发〔2022〕27号)同步废止。
2026年5月1日前,仍使用旧版文书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备案。
二、请提前做好衔接准备
为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业务办理,建议您:
1. 提前掌握新版要求:及时了解并熟悉新版《材料规范》《文书规范》的具体内容。
2. 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如您计划在5月1日前办理业务,请继续使用旧版规范。
如您计划在5月1日后办理业务,请务必使用新版规范,以免材料被退回。
3. 咨询渠道:联系电话0591-62275503
届时,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将同步更新,请各经营主体和登记代理人下载更新,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衔接。
编辑:张慧
校对:檀碧莲
审核:林永武
监制:张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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