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场监管向全市公开征集此类问题线索!
传播五河声音,展示五河风采,做五河最好微信公众号。“我家五河”致力于打造一个了解五河历史、人文、发现五河之美的综合平台。 您关注我,我陪伴您,让我们一起听五河的故事。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未履行报备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
(三)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违反总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八个严禁”“十个不得”等。
(六)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问题。主要包括:同类案件“同案不同罚”,同一类违法案件,违法情节相近但处罚结果差异显著,缺乏统一标准;裁量尺度畸轻畸重,存在“小过重罚”或“重过轻罚”现象,违法情节与处罚力度不匹配,构成选择性执法等。
(八)执法权滥用及执法不作为等其他问题。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作为,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问题线索的提供方式
问题线索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供。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2-3017022
电子邮箱:bbsjzd315@163.com
收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安民路100号
邮政编码:2330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注明有效联系方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单位、具体执法行为表现等关键信息,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及时沟通反馈,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特此公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我家五河
权威发布五河动态

认真讲好五河故事
转发扩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