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中医院关于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前期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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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院研究决定,有意向了解以下医疗设备,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现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各方(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市场调研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附件1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序号顺序摆放制作市场调研资料(一份),资料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请有意向者根据《南安市中医院接待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详见本院公众号)规定提前5日填写《医药代表接待预约审批表》、《医药代表诚信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2、3),连同其他相关资料以PDF形式于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发送至设备科指定邮箱(naszyysbk@163.com)进行预约,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是否予以接待时间、地点等,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回复。

注: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南财〔2023〕118号精神,本批产品主要面对中小企业。
南安市中医院设备科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供应商前来设备科递交推荐资料(一式两份), 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
请将设备资料汇总成整册,资料排列顺序请按照下列序号摆放,资料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事项与设备科(0595-86277610)和使用科室联系。
1.设备报价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成交价格、保修年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等);
2.设备标准配置或供货清单;
3.设备选配配件及价格(若无此项,请标注无);
4.设备配套耗材名称及报价,并规范填写《南安市中医院设备洽谈报名表》 (见附表1), 若无此项,请在《南安市中医院医院设备洽谈报名表》标注无;
5.设备技术参数;
6.所推荐设备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设备和配套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8.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9.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法人及授权业务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
11.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2.所推荐设备的相同型号的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它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3.彩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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