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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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禁用“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根据此前规定,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不得使用“生鲜灯”!

可现实中仍有部分市场销售者

在违规使用。

为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起草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

“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的照明设施等

提出新的要求。

赶紧来了解!

禁用“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

《征求意见稿》

拟明确四类事项,

具体如下

👇👇👇

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经营、展示等场所使用的照明设施色表特征应为白光等不会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认知的光源。
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有色灯罩、有色塑料袋等灯具外罩、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者背景板、类似用途的其他设施等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禁用“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部分生鲜超市内还有商家使用此前被多次曝光的红色或者紫色“生鲜灯”。图/央视新闻

3.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照明设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

4.照明设施销售者不得以“生鲜灯”(“鲜肉灯”“水产灯”“水果灯”“蔬菜灯”等)为噱头开展销售,明示或暗示照明设施会改变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科学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上述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举报

《征求意见稿》

对“生鲜灯”的约束

更详细、更明确。

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26年5月7日

市民可通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官方网站提出意见。

(点击反馈意见)

转发关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合作:吴先生 13435002644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4日 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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