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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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告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量值准确可靠,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1.各类配套使用的一般压力表;

2.商超、市场、个体经营户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台秤;

3.商超、金店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天平;

4.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电子血压计;

5.各加油站用于成品油结算的燃油加油机;

6.各类用于大宗货物贸易结算的电子汽车衡(地磅)。

二、检定周期

1.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到期送检,全年随送随检;

2.电子台秤每年检定一次,到期送检,全年随送随检;

3.电子天平每年检定一次;

4.电子血压计每年检定一次;

5.燃油加油机每半年检定一次,上半年(3月-5月)集中检定,下半年(9月-11月)集中检定;

6.电子汽车衡(地磅)每年检定一次,6月-8月集中检定。

请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按照以上要求合理安排检定时间、有序送检,并在检定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主动申请备案,检定机构将依申请开展检定工作。

三、检定方式及流程

1.检定方式大型器具(地磅、加油机)实行上门检定;压力表、电子台秤等小型器具送至玉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10层1008号检定。

2.办理流程:前往玉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10层1008号提交备案,或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管公共服务门户端(网址:http://psp.e-cqs.cn/)线上申请

3.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用于核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计量器具相关信息(含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等,可参照器具铭牌或产品说明书);

3.联系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或业务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予以处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将纳入信用监管,依法公开曝光。

五、地址和联系方式

检定机构:玉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枸杞大厦

咨询电话:0937-3366556、0937-6983311、13830150205。

特此通告!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4日 1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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