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的消费提示

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自2026年5月1日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国家标准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要求,禁止生产、销售执行旧版国家标准(GB 10631-2013等)的烟花爆竹产品。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旧版国标库存产品的自查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确保新版国标实施后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二、消费选购时紧盯关键要素和指标
(一)合法渠道购买。要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固定店面购买。不要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直播、路边无证摊贩或流动卡车处购买。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网络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且售后无保障。
(二)正确选择保安全。只买“个人燃放类”。购买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个人燃放类”字样,且等级标注为C级(C1级和C2级)或D级。严禁购买“专业燃放类”。这类产品通常标注为A级或B级,其药量大、危险性高,仅限专业人员使用,个人购买属于违规行为,且安全风险隐患较大。
(三)仔细检查外观。购买组合烟花时,检查筒体是否结实,有无变形、霉变或漏泥现象。除摩擦类产品外,所有烟花爆竹必须配有绿色的安全引火线,引线霉变、松动或过短的不宜购买。新版国标对组合烟花稳定性要求更严,检查底座是否安装牢固,无松脱。
(四)按需购买挑品类。家庭燃放推荐喷花类、玩具类、旋转类,这类产品相对可控,适合家庭场景。吐珠类产品易出现炸管风险,燃放时严禁手持对准建筑物。新版国标首次明确了“混合包”的要求,如果你购买的大礼盒内含多种不同效果的产品,要确认每种小产品都有独立的合格标识。
三、严守存储与燃放安全“红线”
(一)储存原则。坚持即买即放、不过夜存放,不建议在家中大量囤积或长期储存。如需短期存放,应置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同时做好防护,确保儿童无法接触。
(二)燃放准备。严禁儿童单独燃放,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指导下进行。严禁在加油站、变电站、烟花爆竹销售店、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及下水道井盖(易引发沼气爆炸)等限制燃放区外燃放。
(三)规范操作。组合烟花必须直立、平稳放置在平整地面上。严禁倾斜摆放,严禁在泥土地上直接插入。身体侧对产品,头部避开筒口,用香或香烟(而非打火机明火)点燃绿色引线。点燃后立即跑开,保持至少5—8米以上的安全观赏距离。
(四)哑炮处理。点燃后若未反应,千万不要探头查看或试图二次点火。务必等待一段时间后,再用水浇灌处理。
四、妥善保管购买凭证
付款后务必索要购物凭证或收据。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凭证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如发现产品质量等问题,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 贵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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