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曝光台】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二)

未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用,
建设单位被罚款9.5万元!
近日,淮安区住建局发现该区零碳绿*高精密电子制造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问题。经立案调查,该项目建设单位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处以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拟稿人:冯磊 侯鹏民 核稿人:胡宏 发布人: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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