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速递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今年将初步建成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的规则制度体系,明确交易规则制定权限、适用范围和衔接不同交易规则等原则。有关监管机构及地方有关部门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组织制定、修订完善适应本地区需求的交易规则或交易细则。
《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将推动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以确保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和流动。中国电力市场向更加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方向发展,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电力成本,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指引》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的规则制度体系,明确交易规则的制定权限和适用范围,有助于消除地区间的政策差异,促进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高效运行。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可以更好地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支撑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将初步建成,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基本规范统一。
目前省间电力交易很大程度上依然依赖于政府间的协议和国家层面的计划安排。例如,华中能源监管局针对华中区域的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制定了具体规则,旨在规范省间电力交易,维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并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这些规则适用于华中区域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等多个省(区、市),涵盖多年、年度、月度、月内等省间电力批发交易。在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的模式。上述举措表明,虽然市场化元素正被引入,但整体上仍依赖于预先设定的规则和计划。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运作方式和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不一样,后者注重对整个电力系统进行全电量优化,而前者则主要关注净电量优化。
随着发电企业和用户等主体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到跨省跨区域的电力交易中,市场参与的整体水平将逐步提升,政府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以及电力系统扮演的角色可依据现实情况作出相应的动态调整。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简单理解就是实现国内电力自由贸易,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电力自由贸易就是要尽快消除执行目录电价的计划发电、计划用电,经营主体买卖双方在市场及其平台上进行自主交易;电力自由贸易还包括破除省间壁垒,允许购售电经营主体的跨省区自主交易;电力自由贸易离不开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信息公开 、监管到位等。
文 | 苏能股份综合
微信编辑 | 倪雅格
初审 | 邵月平 孔文
终审 | 郑晓敏 卢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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