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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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该案的庭审结果将明确影视IP台词的商用边界、平台的审核监管责任,对快消、影视、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具有重要的司法参考意义。

作者/吴若凡

编辑/赵寒

日前,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象食品”)、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运营方,以下简称“行吟信息”)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定于5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跨界诉讼因涉及两大国民级品牌,且聚焦影视IP商用边界及知名内容平台,自立案以来已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成为近期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案件。

资料显示,光线影业大股东——光线传媒(300251.SZ)旗下拥有《哪吒》系列等知名IP,此次案件或与白象食品在发布的营销内容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哪吒》系列中的经典台词“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光线影业因此将白象食品及行吟信息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光线影业近年来在IP维权领域动作频繁,仅2025年就先后针对6起IP侵权案件提起诉讼,涉及游戏、文创、食品等多个领域,其中多起案件已达成调解或获得胜诉。

作为国货食品龙头企业,白象食品近年凭借国货标签快速崛起,营销活动频次显著增加,但此次卷入侵权纠纷,也暴露了快消行业在热点营销中的合规短板。

企业借势热点营销时,需提前核查内容版权归属,完善版权审核流程,避免因侵权面临法律风险。

由于该案的庭审结果将明确影视IP台词的商用边界、平台的审核监管责任,对快消、影视、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具有重要的司法参考意义,《财中社》将持续关注庭审进展。

重要提示: 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光线影业诉白象食品:影视IP营销边界待清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5日 1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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