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chengsenw 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价格收费秩序、电梯安全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诚信合规经营。

二、积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计费方式与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与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对增值服务、特约服务等有偿服务项目,需单独列明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三、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任命电梯安全总监与安全员,开展电梯“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对电梯按期进行维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积极与维保单位联系,开展应急救援。

四、不得出现下列违法行为:

(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不符;

(二)在不具备协商议价的小区,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私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捆绑收费或未经业主同意违规预收物业费;

(三)转供环节加价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限定通信、家电、维护维修等企业进入小区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以限制水电暖充值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的行为;

(六)虚报电梯维保频次、虚构维修项目以套取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

从即日起,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对照物业收费政策和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切实规范企业价格收费、电梯安全管理行为。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请广大市民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收费、电梯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供稿:价格科  李金淼

编辑:魏嫒娉

责编:王吉涛

审核:许存庚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和电梯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6日 08:27:30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gewo168.com/51911.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