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保障性住房市场动态:政策加码与地方试点并行
2026年3月,全国保障性住房市场在政策引导和地方实践层面均出现重要进展。尽管1-2月全国尚无城市公布新增实际完成的存量房收购案例,但中央与地方在制度设计、资金安排、房源筹集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应奠定基础。
一、主要数据(截至2月末及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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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收购进展缓慢
2026年1-2月,全国范围内暂无城市公布新增实际完成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信息。收购工作仍处于前期准备、政策细化与资金筹措阶段。 -
专项债收储土地情况(2月)
2月全国已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的总金额超过49亿元,收储土地面积超过92万平方米。其中: -
江苏省收储规模最大,金额达30.13亿元,面积39.4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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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湖南、安徽等地也有不同程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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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收购存量商品房
2月24日,广州南沙区发布收购公告,计划使用2.9亿元政府预算,收购约2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用作安置房源,单方投标单价不高于14500元,要求为带装修、已竣工验收的一手现楼,单套面积控制在60-180平方米。 -
深圳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
深圳市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500亿元,其中明确加快松岗车辆段上盖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为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四大重点之一。
二、主要新闻
(一)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
202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并提出多项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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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首次将住房政策与人口发展战略深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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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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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推动其向租房、装修、物业费等多场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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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好房子”建设,提升新建与存量住房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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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实现供需结构优化。
(二)自然资源部发文:严控商品房新增用地,倾斜保障性住房
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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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强化“增存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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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城市更新与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简化城镇开发边界内征地流程,利好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
(三)住建部座谈会:保障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
2月3日,住建部部长倪虹表示,要以 “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 方式保障青年人住房需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支持地方适度增加保障性住房面积,满足多孩家庭需求。
(四)上海启动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试点
2月2日,上海在浦东、静安、徐汇三区启动二手住房收购试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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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优先收购内环内、2000年前建成、7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400万元的个人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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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由区属保障房公司主导,优先布局重点产业园、商圈及轨交站点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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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安排区级财政资金注入区保障房公司,专项用于存量房源收购,同时配套银行贷款。
(五)深圳取消部分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要求
2月27日,深圳发布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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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可不配建保障性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奖励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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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政府将通过新增建设、存量盘活、多元收购等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六)重庆、合肥、郑州、成都等地密集出台保障性住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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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鼓励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等,按收购金额1%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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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修订公租房细则,放宽学历、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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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幅放宽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户籍、房产、车辆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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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人才优租细则,实行“优先配租+租金补贴”,A、B类人才补贴比例达100%。
三、小结
2026年3月,保障性住房市场在中央政策引导、地方试点突破和资金机制创新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尽管存量房收购的实际落地节奏仍偏慢,但政策工具箱日益丰富,尤其是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的试点实践,为全国保障性住房的多元化筹集提供了可复制经验。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存量房收购、青年住房保障、人才安居等方向,推动“市场+保障”住房体系加快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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