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线索!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
医保基金管理领域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本次主要征集以下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医药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医用耗材未执行政府规定的零差率或加成政策,擅自加价销售;不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存在重复收费、超标收费、超范围收费等行为。
(二)医药价格公示违规行为。定点医药机构未按规定对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明码标价,或者标价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过程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医疗机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四)药品经营使用违规行为。非法渠道收售药品,销售无合法票据、资质和来源不明的药品;或为倒卖药品提供便利,为参保人员非法套取医保基金、提供虚假处方、伪造用药记录等行为。
(五)药师管理违规行为。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在职在岗,由无资质人员(如营业员、收银员)代为开展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行为;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或审方流于形式、未实际审方即销售处方药。
(六)药械质量安全问题。从不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处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未按照药品(医疗器械)说明书规定的温度进行储存;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大型医疗设备超期未检定。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侵害医保基金安全及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征集要求
(一)倡导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细,包含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交易记录、截图等)。
(二)严格依法处置。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0792-12315、0792-4359315。
举报平台: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网址:http://www.12315.cn)。
信函举报: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股(共青城市南湖大道288号),邮政编码:33202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维护公平有序的医药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就医购药环境。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来源: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冯阿芳
一审:李浔
二审:桂文涛
终审:熊敏
投稿邮箱:gqc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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