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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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陇州】陕西·新媒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酒类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含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酒销售者、网络交易平台及入网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二、治理重点
1.制售假酒等问题。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
2.掺假掺杂等问题。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
3.“两超一非”等问题。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4.假冒侵权等问题。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
5.虚假商业营销等问题。在产品营销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商业营销;对产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
三、投诉举报渠道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举报电话:12315、0917-4600315;
来信来访地址:陇县北大街30号县市场监管局一楼食品股。
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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