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展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因自身因素不能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部分治疗的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肇医保发〔202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共体总院及各分院的实际情况,对“上门服务费”进行成本测算并定价,现予公示,征求群众的意见。

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宁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医保科或各分院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收费问题。反映公示收费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4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医共体总医院医保科(0758-8669210)、各分院现场咨询。
广宁县人民医院
(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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