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销售公司处置基酒资产的招商公告 chengsenw 51161文章 0评论 2026年4月17日 10:12:51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关于委托第三方销售公司处置基酒资产的招商公告 为规范处置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称:收储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取得的59.161吨基酒资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择优委托具备资质、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销售公司开展基酒销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基酒资产,系委托人与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件中,经仁怀市人民法院(〔2024〕黔0382民初6733号)裁定,以物抵债方式依法取得。资产为基酒,数量、品质、规格、存放地点等以实际交接及检测报告为准,资产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二、合作内容 委托第三方销售公司负责基酒的市场推广、客户开发、销售执行、货款回收、仓储物流协调、售后及合规管理等全流程工作,确保资产安全、销售规范、回款及时。 三、合作期限 合同实行每年签署、每年定价,具体期限在合同中明确。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酒类销售、市场营销、网络营销等相关业务。 (二)具备酒类流通相关资质,遵守行业监管规定,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 (三)拥有成熟酒类销售渠道、专业团队及成功案例,市场资源丰富、履约能力强。 (四)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充足,无重大债务风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能承担相应责任。 (五)认同我司处置原则,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国资管理要求,接受全过程监管。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材料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业绩证明、销售方案、报价文件等(加盖公章)。 2.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7.合同实行每年签署、每年定价;销售资金回笼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为“先款后货”,支付货款后由委托方以书面形式授权才能办理提货或过户手续;起售量为单次1吨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方式:将材料密封报送至我司业务部(地址:仁怀市坛厂工业园区茅台物流106办公室;联系人:王政;电话:14785676105),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遴选 我司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方,结果将在公司平台公示。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附件:检测报告.docx 供稿 | 杨茂林 一审 | 陈建林 二审 | 雷永洪 三审 | 罗 莉 编辑、校对 | 杨倚然 点赞 登录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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