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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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线上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市民 “舌尖上的安全”,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现向社会公布,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督促经营者严守底线、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案例一:海南区拉僧仲某酿皮店生产经营超范围的食品案

海南区执法人员对海南区拉僧仲某酿皮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办理许可变更的情况下在线上平台新增热食类食品,要求该店将未办理许可变更的食品从线上平台上立即下架,并停止制售。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拟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行政处理决定。

案例二:乌达区某蛋糕店(入网经营)未实施过程控制要求案

乌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从某蛋糕店订购蛋糕,次日食用时发现头发。经实地核查,发现该蛋糕店工作人员存在未穿戴工衣工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乌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

案例三:某外卖平台代理机构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进行更新和公示案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外卖平台进行监督检查,经现场抽取核查某酿皮店的商家信息,发现该店的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注销且已新申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但在外卖平台的商家信息公示中仍没有进行更新;抽取核查某鸭脖店,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但在外卖平台上并未更新商家的资质材料。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9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截至2026年1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复核,发现仍存在未及时更新和公示商家资质信息的情况。

该平台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予以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典型案例的公布,既是警示也是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要引以为戒、自查自纠,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文字: 餐饮科
审 核: 吴  莹
排 版:王   玉
监 审:王紫微
出版: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期)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7日 11: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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